孫安佐在2018年期間因在美國賓州讀書時,持有槍械及大量子彈,遭到美國警方控訴「恐怖、非法持有彈藥等罪」,當時在美國關押長達238天,為此,震撼整個台灣,身為父母的狄鶯和孫鵬在當時都為兒子所惹出來的罪嫌忙到焦頭爛額,近日,台灣刑事局幹員在偵辦近2年後,今天依「製造手槍未遂」罪嫌起訴孫安佐,但因為和他在美國服刑的罪名不同,若法院判決罪名成立,最壞消息是,孫安佐在美國所服的刑期將不得折抵!
▼孫安佐遭起訴。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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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根據判決書內容指出,孫安佐在2018年1月間在美國時,透過網路購買9mm口徑的「格洛克19手槍」的零件,其中包含手槍滑套、覆進簧、槍管、Polymer80廠牌槍枝握把、下槍身、撞針、彈匣等,隨後美國警方獲報後發動搜索,在孫安佐寄宿家庭內搜出多項手槍零件、十字弓和1607發子彈,當下立即依「恐怖威脅、持有彈藥罪嫌」將他起訴,並關押238 天,在8個月後才遣返出境,且終生禁止入境美國。
然而,孫安佐回台後由父親孫鵬陪同,立即遭到刑事局幹員帶往士林地檢署偵辦,當時到案後還辯稱回擊,「我組不起來,我也不知道美國警察是怎麼組裝起來的」等話語,接近2年的偵查時間,於今日遭到檢方依「製造手槍未遂」罪嫌起訴,倘若罪名成立,未來恐怕得面對最重10年刑期;不過,由於孫安佐在美國服刑的罪名是「恐怖威脅罪」、「持非移民簽證之外國人非法持有彈藥罪」,與台灣檢方起訴的「製造手槍未遂」等罪名、犯罪事實和法條都有所不同,因此他在美國所服刑的238天刑期不得折抵,當中,「未經許可製造手槍罪」最輕本刑7年起跳,未遂則減半,最壞消息若法院判決罪名成立,孫安佐恐得面臨至少3年6月以上、最重10年刑期。
▼孫安佐開飲料店。(圖/翻攝自孫安佐IG)
對此,孫安佐經紀人則表示,「暫時沒有回應,謝謝關心」,孫鵬和狄鶯沒特別對此事出面回應,只是沒想到,回到台灣後的孫安佐努力調整到最佳狀態,還當起來了Youtuber自創個人頻道,對個人規劃很有想法的他,還開了手搖飲店,當時媽媽狄鶯還有到現場支持兒子,看似已經步上正常生活軌道,怎料,又多了一條罪名被提起公訴,往後恐怕還有很長一段路得面對。
▼孫安佐時常PO出健身照。(圖/翻攝自孫安佐IG)
封面圖來源:(封面圖/翻攝自孫安佐I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