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歲台灣女星羅桂英(已從母姓改名張桂英)曾到香港發展,拍過三級片《玉蒲團》等多部電影,息影後回到花蓮老家照顧93歲父親,為了生計,她曾到夜市擺攤賣烤玉米,但因為生意不佳,後來改行當酒店女公關謀生,沒想到她近日卻控訴,去年2月疑遭一名酒客下藥,最後被載到汽車旅館性侵長達4小時。
▼(圖/翻攝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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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蘋果日報》報導,羅桂英21歲就踏入演藝圈,曾在香港拍過多部電影,包括《人皮高跟鞋》、《桃色交易》、《奪命婚外情》、《辣手激情》等,但後來因為《玉蒲團》的裸露片段被亂剪接,被掛上三級片女星稱號,她不想被人指指點點淡出影壇,轉往日本、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地當駐唱歌手,18年前因母親過世,羅桂英為了照顧年邁父親返台,曾當保險、房屋銷售員,3年前到花蓮東大門夜市擺攤賣烤玉米維生,卻因陸客減少導致生意慘淡,最後只好收攤,到卡拉OK店應徵當女公關,靠喝酒、唱歌來取悅客人賺錢,沒想到竟遭酒客伸狼爪。
▼(圖/翻攝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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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桂英指控,去年2月,一名楊姓酒客藉故談生意約她吃飯,沒想到她喝下一杯啤酒後,就感到全身無力,昏昏沉沉下被對方帶去汽車旅館性侵4小時,期間旅館櫃台人員曾因房間超時致電,她趁機三度喊「幫我報警」,但櫃台人員竟冷回「不會用自己的手機報案嗎?」羅桂英還透露,楊男身上帶了2粒威而鋼,根本就是早有預謀,但當時她因擔心被對方暴力對待,只能故作堅強,還配合楊男一起走出汽車旅館,事後才回汽車旅館請櫃檯人員協助報案、前往驗傷,醫院在她血液中驗出三級毒品Methylone(亞甲基雙氧甲基卡西酮)及中樞神經興奮劑藥物反應,但檢警卻依飯店監視器畫面及服務生說詞,以她「走路無異狀」等理由,做出不起訴處分,她不滿判決結果,決定出面爭取清白,盼能討回公道,也希望別再有其他女子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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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