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劉樂妍臉書)
昨(28日)前女F4的團長劉樂妍在微博上PO文,指控自己想停車卻遭附近店家擺「地鎖」阻止,讓她氣得大罵「X,刁民」,並錄影PO出店家的外貌及名字並報警,不過卻有網友認為這種事警察管不了,認為劉樂妍身為境外人就得謙卑。
劉樂妍昨(28日)晚上6時許,在微博PO出一段影片,表示她想停車卻被附近店家擺地鎖阻止,又出言恐嚇,讓她氣得大罵「憑什麼!」,而她似乎越想越氣,深夜11時許又再度PO文表示,自己平時沒有固定停在哪個位子,「都是跟著大家一起靠邊停」,並向附近店家喊話,「如果你認為這塊地是你的,麻煩妳叫警察來跟我說,我會移車」,並表示,「我這輩子吵架只有吵贏」,表示如果是自己理虧則會直接道歉,不會起爭執,強調「只要吵架,那就是我對,所以我一定要赢」,最後還大罵,「X,刁民!」,字字句句吐露內心的不爽。
▼(圖/劉樂妍微博)
沒想到,今天早上劉樂妍發現愛車被人破壞放氣,還被拿石頭刮花,甚至連價值逾1萬元的行車紀錄器都被偷走,火大質疑店家是否撬開她的車門,並揚言報警。
▼(圖/劉樂妍微博)
不少網友看了紛紛留言,「有個性,支持!」、「交給警察就對了!」、「竊盜!這很嚴重」,但也有不少網友認為「雙方都自以為自己有理,俗話說,一個巴掌拍不響就是這個道理」,另外,還有網友提醒她,「境外人士在大陸要有謙卑心,這種事都是各說各有理。除了你的少數鐵粉外,從感情上,大陸人還是偏向大陸人。這種民事糾紛員警也不好管,你只能到法院交錢自訴。」,狠狠打臉。
▼大陸網友留言。(圖/劉樂妍微博)
往下看更多新聞
新北市新店知名社區的一位郝姓女住戶,日前剛買了新車不久,當時卻遇上颱風來臨,所以就先將愛車暫停在社區的公用車位,不過沒停多久卻遭到管委會以違規為由鎖車,並得要罰款4500元,而且隨著時間越久,最後罰款竟累積到了40多萬元,讓她索性決定不開車了,但最後卻挨告竊佔。
該社區管委會提告指出,去年7月8日晚間,郝女未按照大樓規定申請臨停車位,就直接把車子停放在公用車位,而且一停就長達數月,已經影響到其他住戶的使用權益,因此提告郝女竊佔罪。
▼新北市新店知名住宅社區湯泉櫻花(圖/ Google Map)
不過對此郝女反駁,當時因為她才剛買車不久,又遇上颱風來襲,擔心外頭颳風下雨新車會有損傷,所以才將車子暫時停在社區的公用停車位,沒想到過了大約3個小時後要去移車,車子卻已經被上鎖,管委會還以「違反住戶規約」為由,要求要支付4500元開鎖費。
當天郝女礙於工作忙碌,所以沒有馬上付錢贖車,結果隔天要去取車的時候,罰款卻突然漲了兩倍變9000元,讓郝女覺得太誇張拒絕付款,索性就不開車了。而2個月後罰款累積到了40多萬元,幾乎等同於她50幾萬元車子的價值,所以乾脆就讓它擱置在那,未料卻挨告竊佔罪。
經過調查後,台北地檢署認為是管委會上鎖才讓郝女無法移車,對此,管委會丁姓主委解釋,是因為郝女沒繳清欠款,才不讓郝女開鎖移車。最後檢察官認定郝女並非想占據車位,不構成竊佔罪,因此將她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