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買3800萬豪宅牆壁滲水無解 屋主怒:全我在扛

聽新聞
台南男花三千八百萬買豪宅,交屋後牆壁漏水。(圖/東森新聞)
台南男花三千八百萬買豪宅,交屋後牆壁漏水。(圖/東森新聞)

台南一名A先生花3800萬元購入湖美社區透天,原以為屋齡僅5年很新不用擔心,但交屋後陸續發現樓梯間牆壁滲水、層板水漬,甚至電梯未依法定期保養,導致挨罰後才能檢修。A先生指控房仲未善盡查證與告知義務,只當傳聲筒;前屋主也推責給建商,讓他獨自承擔問題。對此房仲業者表示都有從中協商,但對於修繕完成度和買家認知不同,會持續溝通。

A先生花3800萬元買了這棟豪宅透天,以為屋齡5年還算新,沒想到樓梯間牆壁漏水、樓梯層板下也都是水漬,無奈只好聯繫房仲和前屋主,三人一同來看情況。

現任屋主A先生:「仲介在這方面對我來講的角色就是,他要完整蒐集你們的訊息,也要完整地把我該知道的訊息跟我講。但是講真的,很多事情我完全不知情。」

A先生越講越氣,不只對於這一處漏水完全不知情,電梯該保養也沒保養。

現任屋主A先生vs.房仲:「電梯那時候跟我說有保養,但我跟你講,電梯查資料完全就沒保養!(這個沒有設定說每個住戶保養。)有!這個是法規規定。」

A先生買在台南湖美社區,去年3月交屋後,10月份發現樓梯牆壁漏水。依照瑕疵擔保5年期限,前屋主應該要負責。況且就連電梯都沒有依《建築法》規定定期保養,等於沒有許可證,A先生挨罰3000元之後才能請人來檢修保養。他指控房仲只當傳聲筒,雖然解決了樓梯滲水問題,但是牆壁漏水還是無解;而前屋主也在推卸責任,竟然叫A先生去找建商協調。

現任屋主A先生:「聽了前屋主敘述,這個部分本來就有瑕疵。仲介應該基於專業,合理地跟賣方講說,這個東西確實應該責任要歸屬於誰,而不是只是轉述。這變成所有的事情都是我這個買家去承受。」

律師陳建宏:「房仲應盡預見危險及調查義務,始能就其所知,據實報告於當事人。買方並得依照《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6條第2項規定向房仲求償。」

對此仲介業者表示都有從中積極協調處理,對於完成結果和買家認知不同,還會再和買家溝通。只是對A先生來說,花3000多萬元購入豪宅級別的透天,也付了仲介費,一定要為自己的權益爭取到底。

台南 湖美社區 豪宅 漏水 電梯
上一篇
8座公園環繞+10分鐘直達新板特區 江翠北AB區【日安PARK】兼具綠意與城市機能
下一篇
獨家/無良房東「陽台變套房」 室外機竟「裝樓梯間」
廣告 / 請繼續往下閱讀
東森新聞 51 頻道 24 小時線上直播|Taiwan EBC 24h liv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