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都會善用年度的贈與免稅額,但一樣是贈與244萬,但贈與現金、股票還是不動產,未來的稅務效果,到底差別在哪裡呢?
陳姐夫妻將市價3000萬的房產分年贈與給兒子,結果兒子持有不到5年賣出,卻要課35%的房地合一稅,付了700萬的稅金。父母和兒子都很懊惱,表示不知道會被課這麼高的稅。
1、出售所得稅舊制變新制:受贈房產再出售需採「房地合一所得稅」新制申報,稅金大幅提高。
2、受贈不動產成本認定偏低:受贈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偏低,出售時實際獲利偏高,導致稅金增加。
3、持有期間縮短:持有期間縮短,稅率與持有期間相關,持有2年以內稅率45%,超過2年未滿5年稅率35%。
房價仍居高不下,父母若想幫忙子女購屋要趁這波。
國稅局表示,納稅人可善用每人每年244萬元的免稅額,父母各自贈與給子女就有488萬,加上贈與稅計算期間是每年元旦至12月31日,若把握12月前、1月初分兩波贈與,就能一口氣贈與976萬,且全部都屬合法贈與,免繳贈與稅。
上市上櫃股票,國稅局會以贈與當日該股票的收盤價作為贈與價格。
若贈與的是家族公司的未上市櫃股票,千萬不要以票面金額10元來計算。國稅局認定,未上市股票的贈與金額應以贈與日該公司的資產淨值為基準。
變更要保人,即是無償將該保單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贈與給新要保人。
要注意的是,新要保人享有保單的所有權益,可以變更受益人,保單借款,甚至將該保單解約。
傳承規劃必須全盤考量,不動產的分年贈與,當下節省贈與稅,未來再出售時房地合一稅暴增,因小失大。特別是舊制不動產,如果沒有傳承分配上的考量,以繼承方式可以免土地增值稅,又可保留稅賦較輕的舊制。股票贈與要注意國稅局的認定標準,以免踩雷多繳稅!
●廖嘉紅/資深財務顧問/傳承稅務顧問/家族信託規劃顧問/RFA退休理財規劃顧問
●本文獲授權,轉載自《R姐財富方舟-廖嘉紅》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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