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的「AB約」是先簽假合約墊高總價,用於登錄實價登錄及申請房貸,民眾再跟建商另簽一份總價較低的合約。有民眾爆料建商勸簽「AB約」卻不認帳,但網友卻不同情。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痛批某建商「不守信用,稱自己買房時,建商提議做兩份合約,一份是價錢比較高的合約(A約),主要用來提高申請貸款的金額,等銀行核准後,可取消裝潢部分另簽一個裝潢的折讓合約(B約),這樣實價登錄就是原始的價格,又能拿到比較好的貸款數字,且完全沒違法!原PO坦言.自己當時對這部分所知不多,再三跟建商代表確認,對方也拍胸脯保證「絕對沒問題」,加上覺得還有很多人一起買,應該沒問題,就依照建商所說,先簽訂了A約。
原PO表示,當時根本沒意識到建商承諾的原始合意價格(B約)只有口頭講述,並沒有給合約。後來工程款陸續繳納,工程延宕了近一年,建商才寄來了當初所說的裝潢折讓合約。自己還是直接到建商的辦公室簽,但簽約時,簽的卻是建商未用印的空白合約,建商只說等公司用完印後就會寄出,卻遲遲沒下文,眾人才發現建商根本沒寄合約,後來建商代表要求我們以A約價格履約,我們覺得這根本就是欺騙,這才驚覺恐怕是「上了賊船」。也嘗試找媒體披露,但建商代表卻在接受採訪時改變說法,不承認當初和買方談到B約,並改發存證信函,要求買方依A的價格履約,更嗆聲我們手上沒有B約的合約,許多承購戶因為不想再付出額外的訴訟費用,只能妥協。原PO不滿指出.A約的價格比當初建商當初承諾的B約價一坪多出5、6萬元,多名買家加總後的總金額相當可觀。
▼原PO表示,買房時建商建議簽「AB約」,當時不疑有他,後來才驚覺不對勁。(示意圖/取自pixabay)
不過,當時許多承購戶當初都拍下了自己簽名後的合約,而原PO手上也有一份建商寄來的那份空白合約。且建商代表和買方通話協商的內容,也被多人錄下,對話包括原始合意價格、叫買方簽調整過價格的合約、戶別、坪數等內容皆被錄下。原PO憤慨表示,寫下這些血淚經歷,是希望大家千萬不要向這間會詐騙買方的建商買房子,也想將建商的惡劣的手法一定要公諸於世,希望不要再有人上當!原PO最後也向建商喊話,如果三天內未出面協調此事,就會直接公布建商的名字和相關的錄音內容,再向地政局檢舉。
儘管原PO想以被害人的身分爆料,但網友們卻不買單,首先原PO同意建商簽署AB合約,看起來也是共犯:「心態端正就不會簽AB約,妳也在共犯結構裡面,要建商跟妳走B約,然後妳跟下一位買家走A約,嘖嘖~油水真多啊!」、「炒房的元兇就是你們這些人!你也是為了實登價值高你才配合的,正派公司會這樣搞陰陽合同嗎 ?你當你范冰冰阿!」、「玩輸人家就互咬,你當你小朋友吵架喔?簽AB約就是違法,在那邊叫啥!」此外,原PO洋洋灑灑寫了這麼多,最後卻表示「要等三天後看滿不滿意再公布證據」,也被網友認為不合理:「笑死!共謀犯罪被黑吃黑,現在要威脅同夥出來面對協調,不然要公佈共謀犯罪事項?阿既然都握有證據怎不直接告上法院?告民事是輸的那方付仲裁費啊!照你說的內容好似你們穩贏了,那怕啥?整群人合資請一位律師代為告訴也不用花到多少!」、「所以到底是哪間?直接公佈不就好了?還是因為先不公佈有什麼好處?倘若三天內,建商處理的讓你滿意就不公佈的話,那全部的人是不是就不知道這間建商是誰了?那不就有人繼續受害?這樣說到底好像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已?」
▼(示意圖/取自pixabay)
房地產市場中的「AB約」看似對買家有不少「好處」,其實就是作假合約,在法律上是被嚴格禁止,也因為會墊高實價登錄的價格,觸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最高可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1.5萬元以下的罰款。而銀行銀行業者也指出,一旦發現申貸民眾做AB約,除了要返還不當得利外,也會在銀行內部註記,日後若想要增貸、降低利率、申請信貸等,都會被銀行拒絕,甚至有的銀行會要求將房貸還清,希望轉貸到其他銀行,恐怕得不償失。
(封面示意圖/取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