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廁所、喝水算上班? 工廠超時、沒特休 判賠80萬

上廁所、喝水算上班? 工廠超時、沒特休 判賠80萬
新北市一間工廠,遭10多名菲律賓籍外勞聯合提告,指稱每天工作超時兩個小時,要追討加班費。但公司則回應,有給半小時的時間吃飯,平常員工也可以喝水、上廁所、抽菸,這零總的休息時間加起來,就有讓員工休息2個小時。但法官認為員工隨時待命、沒有休息,加上工廠沒有給員工特休,因此判工廠需要賠這10名外勞,總計80萬元。
新北市 工廠 外勞 提告
上一篇
​張虔生入籍星國 台灣課不到稅
下一篇
台南超豪華別墅 588建坪要價3億元
廣告 / 請繼續往下閱讀
東森新聞 51 頻道 24 小時線上直播|Taiwan EBC 24h liv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