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倡環保,不少飲料店家推出自備環保杯即可享優惠的活動,但根據環保團體今(11)日聯合發布聲明指出,消費者自備環保杯比例僅約3%到10%,一次性飲料杯近年數量不但沒有減少,反而增加5億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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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表示,環保署在2011年統計一次性飲料杯使用量每年約15億個,同時宣布「一次用外帶飲料杯源頭減量及回收實施獎勵方式」,要求受管制對象須提供現金折扣、集點換購、飲料加量等優惠,鼓勵消費者自備環保杯。
經過訪查後,環團指出,消費者自備環保杯比例幾乎不到1成。2019年荒野保護協會估算台灣2018年用掉高達20億個一次性飲料杯,使用量比過去環保署統計數還多了5億個,代表現有管制措施減量效果是負值,而外送和團購不適用優惠措施,顯示獎勵辦法無效。
▼2019年荒野保護協會估算台灣2018年用掉高達20億個一次性飲料杯,使用量比過去環保署統計數還多了5億個。(示意圖/翻攝自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綠色和平、看守台灣協會、荒野保護協會以及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建議,環保署應順應民眾意願,且因應市場消費型態,將「店家提供可重複清洗的飲料杯」和「店家以押金方式提供環保杯」納入既有施行辦法中,並輔導用量大的業者訂出每年減量和重複使用循環杯比例。
對此,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認為,「2元左右的自帶環保杯折價優惠,不僅無法有效鼓勵消費者自帶環保杯,也低於環保杯租賃服務成本,而讓環保杯租賃服務不具市場競爭力。」環保署除了訂定逐年減量目標,也應把自備環保杯折價金額提高到每杯5元以上,提高消費者自備環保杯動機。
(封面示意圖/Pex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