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議長謝典霖,因為遭偵辦涉嫌賄選、貪污,與父親2人羈押禁見,母親則以100萬元交保,謝典霖父子不服羈押,委託律師提起抗告,爭取在中秋節前夕交保。台中高分院裁定後駁回,且不得再抗告。
台中高分院今(24)日晚間針對謝新隆、謝典霖父子羈押案作出裁定。院方表示,今天中午正式收到該案抗告案卷後,隨即分案交由法官審理。合議庭認為,原審認定謝新隆、謝典霖兩人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犯罪嫌疑十分重大,且兩人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
台中高分院指出,根據目前掌握的事實及相當理由,足以認為謝氏父子有逃亡、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及證人的疑慮。
院方認為,如果僅對兩人採取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的強制處分手段,實在不足以確保後續追訴程序順利進行,因此原審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及通信,認定上並無違誤或不當。
合議庭最終認定,謝新隆、謝典霖兩人的抗告均無理由,今晚正式裁定予以駁回,且不得再提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