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天不少機車騎士會穿輕便雨衣,但用完後可不能直接丟進路邊垃圾桶。近期有騎士因雨衣破損,順手將雨衣丟棄,沒想到因此遭環保局人員舉發並收到罰單,讓他直呼學到一個很貴的教訓。
下雨時常見的黃色輕便雨衣,使用後其實不能直接當一般垃圾丟棄。一名騎士穿完雨衣後,因為雨衣已經破損,順手將它丟進路邊垃圾桶,沒想到隨後遭環保局人員舉發。原來輕便雨衣屬於塑膠類資源回收物,不能直接丟進一般垃圾桶。騎士因此收到罰單,也提醒其他民眾不要因為一時方便,誤將雨衣當成一般垃圾處理。
環保局提醒,輕便雨衣要進行塑膠回收前,應先將雨衣上的伸縮繩、束口繩等非塑膠材質拆除,再進行回收。民眾若不清楚分類方式,應先確認當地垃圾及資源回收規定。不少民眾聽聞後也表示,過去並不知道輕便雨衣不能直接丟進垃圾桶,直呼第一次知道這項規定,也提醒大家使用完雨衣後,別因一個隨手動作收到罰單。
環保局表示,若將輕便雨衣當成一般垃圾丟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款。因此,民眾使用輕便雨衣後,除了確認是否能夠繼續使用,也要注意後續分類方式,回收前先拆除非塑膠材質,避免因錯誤丟棄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