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一名男子阿志(化名)在街頭遇見從事性交易的女子小文(化名),雙方談妥以500元代價進行性服務,沒想到阿志事後稱「去拿錢」後就離開現場,小文發現遭欺騙憤而報警,法院審理後依詐欺得利罪判處阿志有期徒刑2月,緩刑2年。
根據判決書,阿志於2025年7月3日深夜,在街頭遇見性交易維生的小文,阿志明明不想付錢,卻仍開價500元邀約性交易,兩人隨即前往附近五顯帝廟的金爐後方,由小文提供性服務。事後阿志以此地不便拿錢為由,佯稱要去拿錢後離開,小文等候許久,驚覺自己被白嫖,氣得向警方指控遭性侵。
阿志對騙取性服務的行為供認不諱,並坦承當時確實是為了「省錢」才行騙。檢方指出,小文領有身心障礙手冊,阿志明知對方心智狀況異於常人,仍利用心智缺陷「乘機性交」,但是法官發現小文對性交易價碼清楚,可見是有交易共識,應為詐欺得利。
法官指出,阿志利用詐術獲取不法性利益,行為確實不該,且其本身領有中度智能障礙證明。法官考量阿志在審理期間坦承犯行,且具備賠償意願,雖然因為無法聯繫上小文而未能達成調解,且詐騙金額僅500元,情節尚非重大,因此決定給予自新機會。
嘉義地院最終依詐欺得利罪,判處阿志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此外,為了強化其法治觀念,法官命阿志在緩刑期間須接受保護管束,並參加12小時的法治教育課程,同時沒收其白嫖所得的500元利益,若無法沒收則追徵其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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