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女子A女與B男是前同事關係,但因為共同的球類興趣成為球友多年,某天2人打完球後,接受B男邀約前往深坑老街用餐,不料對方卻以打完球滿身汗為由,開車前往汽車旅館,並以老婆罹癌不願發生性行為為由,做出性侵行為,事後還提議請吃牛肉麵賠罪。A女不堪受辱提告,法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處有期徒刑2年6月。
根據判決書記載,2人在台北市信義區打完球後,開車前往深坑老街用餐,用餐過後B男以打球滿身汗要洗澡為由,在當天晚上開車前往一處汽車旅館,2人進入房間後,B男就要求A女打開電視的成人片,見對方沒有反應,就自行打開成人片,隨後去浴室洗澡。
A女指出,B男洗完澡後全裸走出浴室,一把將她拉到床中間開始強脫她的衣服,並試圖親吻她,過程中還聲稱老婆罹癌,已經5年沒跟他發生性行為了,要求學成人片裡的動作幫他舒服。
A女提到,她一直跟對方強調,他已經有老婆了,不可能跟他做,B男又提議可以付錢,她還是拒絕了,後來B男作罷吃了在深坑買的豆花,然後躺在床上做他自己的事,她也乘隙跑出汽車旅館,在友人的協助下報案。
法官勘驗2人的Line對話截圖,B男在事後還傳了,「妹:昨天之事抱歉失禮」、「好啦!抱歉再抱歉」、「妹:這禮拜天晚上請你吃飯,牛肉麵賠罪OK」。
法官審酌,被告為滿足一己性慾,利用A女對其之信任,違反A女之意願為強制性交行為,雖最終未遂,但嚴重侵害其性自主決定權,加上B男犯後態度推諉,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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