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柯文哲涉貪共4罪遭起訴!遭求處28年6月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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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今(26)日上午搭乘囚車抵北檢。(圖/東森新聞)
柯文哲今(26)日上午搭乘囚車抵北檢。(圖/東森新聞)

京華城案今(26日)偵結,北檢上午10時召開記者會,對柯文哲、李文宗、彭振聲、黃景茂、邵琇珮、沈慶京、應曉薇、吳順民、張志澄共9人提起公訴。至於朱亞虎涉犯貪污罪,獲緩起訴2年,需支付公庫330萬。

根據檢方調查,柯文哲任職台北市長期間,主導的京華城土地容積獎勵案中,存在嚴重違法行為。他明知鼎越公司申請的20%容積獎勵不符都市更新條例和容積獎勵辦法,仍以多次會議裁示及行政指令推進案情,使鼎越公司最終成功取得建造執照。

檢方表示,此行為不僅違反法令,也為鼎越公司帶來高達121億元的不法利益。檢方調查發現,柯文哲因此收受兩筆賄賂款,分別為210萬元及1,500萬元,總計達1,710萬元。為掩飾賄賂事實,柯文哲甚至在個人硬碟上以Excel檔案記錄交易內容,詳細註明日期、金額及付款對象,更成為檢方起訴的重要證據。

檢方對於柯文哲的多項罪嫌提出具體量刑建議,包括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15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公益侵占罪嫌處5年有期徒刑;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政治獻金處6年有期徒刑;背信罪嫌處2年6個月有期徒刑,總共28年6個月的刑期。案件將進入司法程序審理,結果備受全國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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