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社群《DCARD》昨天(7日)出現一篇貼文,一名網友透過外送平台,點了新北市新莊一間飲料店的飲料,認為不好喝,因此在外送平台與Google評論1顆星,就遭店家提告;《EBC東森新聞網》實際致電聯絡該間飲料店,店長則表示,自己只提告過一名網友,因對方想吃霸王餐被她拒絕,後來被留言一顆星,才會提告;整起事件雙方各說各話,陷入羅生門,而新莊分局則表示,依規定受理後,將通知該名網友到案說明,全案依誹謗罪偵辦。
據了解,一名網友在《DCARD》上以標題「沒想到點外送也會被提告…」作為標題發文指出,今年6月13日透過Ubereats 叫了外送,點了新北市新莊,下新莊地區一間飲料店的4杯飲料,喝完任何不符合均價60元的價格,因此留下一星負評,卻遭店家留言「願你出門一路平安」。
網友後續又在Google評論留言一顆星,又再度到店家留言「點不起Uber就不要點,愛點又愛叫」,沒想到,6日聽到管理員通知有收到通知書,致電詢問新莊分局警員後,才得知是遭到店家提告,當下認為心情很差,為了這種鳥事要去分局一趟。
網友最後更表示,有什麼辦法可以抵制懲罰這種店家啊?身邊很多開餐飲的朋友固然知道他們的辛勞,好喝好吃都會給予肯定,不滿意當然是留下一顆星,難道消費者評論一顆星就要被提告,浪費司法資源嗎?聽警察的口吻感覺相當無奈。
《EBC東森新聞網》實際致電聯絡該間飲料店求證時,店長指出,自己僅提告過一名顧客,而該名顧客透過網路平台訂購4杯飲料,後續想要申請退費,意圖吃霸王餐遭她拒絕,後來見對方留言一顆星,才會報警提告。
雙方各說各話,也讓案情陷入羅生門,而轄區新莊分局指出,依規定受理店家報案後,便依照相關規定寄發通知書給該名網友,全案也將依誹謗罪嫌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