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被10位受害者提告性侵及性騷擾,針對其中3人的指控,今(19)日檢察官宣布對NONO不予起訴,引發社會上對於證據標準及法律程序的質疑,對此律師蘇文俊指出無法將NONO起訴的最大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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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NONO獲不起訴處分。(圖/東森新聞)
蘇文俊表示,在類似案件中,除了個人陳述外,通常需要其他可供佐證的物證、書證或人證,特別是當證人同時具備被害人身份時,更需要有更多的佐證來支持指控,「否則告一個人就憑一張嘴說,是很容易造成誤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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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如此,律師蘇文俊指出,性侵案件中檢察官及法官對「補強證據」的要求相已經非常低,兩人間的對話,甚至被害人跟朋友哭訴的過程,有時都可當作補強證據,這次NONO仍無法被起訴,應該是「真的沒有其他證據」,並不是檢察官的問題。
▼小紅老師是NONO案吹哨人。(圖/東森新聞)
而「被害人提供生殖器特徵的描述,是否具有證據效力」一問,蘇文俊解釋,即使能夠提供生殖器特徵描述,僅能證明雙方可能有接觸或見過對方的生殖器,卻不能直接證明發生性侵行為,而且「大不大是相對的,實在很難單憑大來當作證據」。
整體而言,此案再次引起社會對於性侵案件證據標準和法律程序的關注,也再次提醒大眾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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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