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蘿莉塔2020年在網路上指稱女藝人李沐晴「吃別人的老公」,對方事後憤而提告,雙方多次開庭都無法獲得共識,刑事方面,蘿莉塔遭判罰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而民事部分判罰結果也在今日出爐了。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雙方今天都沒到庭聆判,而李沐晴在受訪中回應,「刑事判了(蘿莉塔)有罪,對我來說,也就算是還了我一個正義。」李沐晴同時也依此案件提出民事訴訟,向蘿莉塔求償精神撫慰200萬元,於今日判決蘿莉塔須賠償李沐晴10萬元,全案可上訴。
日前再度開庭時,蘿莉塔挺著肚子前往開庭,依舊表示她說的都是真的,不應判她有罪,反批李沐晴才是「一直在說謊的人」,而雙方辯論結束後,蘿莉塔以「我不要亂講話」婉拒回應案情,僅表示「因為小孩要花很多錢,喜酒就緩緩吧!」
回顧整起事件,蘿莉塔2020年6月以臉書私人帳號在網友發文下方留言,聲稱李沐晴有不軌的行為,「有機會碰面再跟妳說她其它婊婊的事,希望他老公外遇」、「因為她已經吃別人的男友&老公很多次,她也應該體會一下女生傷心的感覺。然後她有外遇啊…」李沐晴見狀當場氣炸,一狀告上法庭。北檢經過審理後,認定蘿莉塔的留言內容與公益無關,足以毀損李沐晴的名譽,2021年7月將她依加重誹謗罪嫌起訴。
台北地院去年4月7日再度開庭,蘿莉塔當庭供稱,當年她的男友向她坦承,被李沐晴單獨約出去,兩人曾發生逾矩的事情,她透過關係向對方套話時也被親口證實,卻反遭對方潑髒水。而李沐晴則表示,如果蘿莉塔向她道歉也就算了,但每回開庭對方都一直侮辱她。對此,檢察官認為,蘿莉塔為了脫罪,不惜傷害他人,且犯後一再說謊,因此請求法官從重量刑。去年12月北院刑事依加重誹謗罪判罰蘿莉塔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蘿莉塔不滿而上訴,被高等法院駁回。
兩人之間的紛爭引發熱議,李沐晴去年4月8日透過IG發出3篇限時動態,吐露心聲,「你知道嗎?人生遇到不順心,可怕的不是得不到或失去的痛,可怕的是自此自己也成了那沒道德人性的野獸。」她也向蘿莉塔隔空開嗆,指控對方拿不出證據,「醒醒吧,妳到底要噁心到什麼程度,妳是料準對方不會出現,就乾脆胡說對方有承認,話都妳在說,實質證據卻拿不出來」,要對方在庭上說清楚,「完全受夠了妳無極限越掰越扯,妳感受到檢察官都受不了妳了嗎?都覺得妳其心惡劣了嗎?」
▼李沐晴曾在IG上指出她認為蘿莉塔的行為很「噁心」。(圖/翻攝自李沐晴 IG)
李沐晴接著透露,自己煩惱到無法入睡,「畢竟一天內又被亂槍掃射,好在有檢察官通通還我清白幫我擋下,連氣噗噗檢察官也幫我做了,但言語的殺傷力真的好大好大」,呼籲大家可以做個有道德底線的人,希望人心保持良善、謹言慎行、懸崖勒馬回頭是岸,心中若還有善回頭還是有救的,坦言擔心下一代的霸凌會越來越嚴重,網路霸凌言語霸凌不可取,做好自己,她也強調「沒做過的事不該委屈而是全力證明反抗」。
(封面圖/翻攝自蘿莉塔、李沐晴 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