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史姓男子,懷疑開銀樓的妻子,與長期配合的主治醫師有「特別交情」,質疑老婆拿1億元借醫師買房,氣憤之下寄了陳情書給醫院院長、監察委員、立委等人,妻子感到非常困擾,與丈夫撕破臉,並求償100萬元,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判男子需賠償妻子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陳情書內容寫道,「妻子因羞愧而背對我,雙手掩面的吐露真言,告訴我高雄榮總的康姓醫師有3、4次要買房子,都向妻子借錢」,還說「康姓醫師讓妻子能經常3、5日記進出高雄榮總住院一次,有時會一次住院1、2個月(一般病患開刀後7天,醫院就會請他出院),進出相當頻繁,每次都住在XXXX室尊榮病房,還能經常在周末時間到康姓醫師2樓的私人辦公室內看診,這些不正常的狀況顯示康姓醫師與妻子間有特別交情」。
▼史男懷疑妻與醫師交情特殊,控妻借錢給醫師買房。(示意圖/取自Pixabay)
根據判決書內容,史妻表示,丈夫時常辱罵她,而自己只能隱忍,忍到身體出狀況,罹患心臟病及憂鬱症,需經常赴高雄榮總就醫,丈夫為了不讓她住院,竟然寄陳情信給醫院院長、監察委員等人。史妻認為,陳情信的內容並非事實,而且已經破壞與醫師之間的醫病信賴關係,也侵害到她的名譽權,甚至使她的憂鬱症加重,因此告上法院,向丈夫求償精神撫慰金100萬元,同時丈夫必須以標楷體18字體,刊登道歉啟事1日。
▼史妻表示丈夫常辱罵她,害她隱忍到身體出狀況。(示意圖/取自Pixabay)
面對妻子指控,史男辯稱,在2010年、2014年分別出售2處房產,所得價款1億1683萬元,全數存入妻子帳戶內,但2018年他欲合併申報2017年度夫妻綜所稅時,卻發現妻子的存款利息僅6萬餘元,相較於2016年度的100萬元差距頗大,因此他才會向妻子詢問1億元款項下落,得知醫師曾借錢買房,強調陳情書內容屬實。但法官發現,史妻2016年度銀行利息收入不過9萬多元,而且史男曾委託律師寄送存證信函給康姓醫師,對方表示:「來函所述不實,請律師轉達史男想告就告,若史男提出告訴,其亦會對史男提出誣告告訴」,法官認為史男用捏造內容使史妻在社會上的評價受到貶損,判史男需賠償妻子25萬元,全案可上訴。
(封面圖/取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