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翻攝PTT)
新北市一名楊姓女子去年請婚紗攝影工作室拍婚紗照,後來因為覺得黃姓攝影師所拍出的作品「好詭異」,於是在PTT上PO出婚紗照請網友評斷,黃男看到後覺得名譽受損,除了怒告楊女妨害名譽外也PO文回擊,而楊女看到後也反告黃男。新北地檢署認定兩人罪嫌不足不起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楊姓女子(29歲)去年請黃姓攝影師(33歲)拍攝紗照,但楊女在收到照片後卻覺得不滿意,要求黃男修照卻遭拒,黃男當時還在Line回她,「我知道你們雞蛋挑骨頭是為了尾款想再更便宜」。
楊女後來將與黃男的對話紀錄及婚紗照都PO上PTT請網友評斷,黃男在看見楊女的PO文後自覺名譽受損,憤而控告楊女妨害名譽,除此之外,他也PO文回擊,表示「拍攝時間超時沒加費用」、「新娘換掉本來已修好的照片也沒加收費用,禮服3套換成6套也沒加收」。楊女在看到黃男的PO文回擊後,也怒告黃男妨害名譽。
楊女出庭時表示,當時請黃男修照時,因為和黃男在論及拍攝風格一事意見不合,雙方無法達成共識,要求黃男修照也遭拒絕,於是想請有經驗的網友評斷。對於「超時沒加費用」,楊女則表示,不是自己要求不加費用,而是黃男當時因為拍攝地點太多,自己表明不多收錢。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黃男到案時則表示,因認為楊女在網路上發表的言論不實,才發表文章回覆。
檢方調查後認為,黃男沒加收錢的事情與楊女所言吻合,而黃男為維護自己名譽才PO文自清,並無妨害名譽之意,而楊女對婚紗照不滿意,並PO文請網友評斷,檢方認為楊女是因為對一生只有一次的婚禮紀念照慎重看待,應無妨害名譽之意,因而將2人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