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2018)年6月3號凌晨1點多,在苗栗南庄有6台改裝車在124線道,以破百時速飆車,還在山路大逆向,警方立即鳴笛廣播,但車主完全不理會,反而加速狂飆,雖然最後追丟了,但警方以車號依法告發,這些車主危險駕駛不但被罰3萬多元,還被判刑6個月。
▼6台改裝車在苗栗南庄124線道,以破百時速飆車(圖/東森新聞)
黑暗的山路,前方好幾台車以破百時速競飆,超危險。
員警:「請靠路邊停車。」
員警緊跟在後,但鳴笛廣播都無效,只好請求支援。
員警:「南庄村124往蓬萊,有一群車陣,請求攔截圍捕。」
南庄山路狹窄彎道多,前方改裝車輛竟還一路逆向行駛。
▼警方鳴笛廣播,車主卻完全不理會(圖/東森新聞)
員警:「山路市區破百,危險駕車,危險駕車。」
結果警車跑不過改裝車,追了10幾分鐘,連車尾燈都看不到,雖然追丟了,但監視器全拍到,總共有6台車在苗栗縣南庄鄉124線道飆車競速,警方以車追人,開單告發。
▼車主最後被罰3萬多元,還被判刑6個月(圖/東森新聞)
苗栗縣警局交通隊副隊長潘春林:「飆速且噪音聲非常大聲,顯有改裝排氣管,經過警方前面的時候,警方就上前去追趕,發現他們有飆速的行為,不服稽查取締以及危險駕駛,2人以上競速競駛的罰單,涉嫌刑法的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我們就根據這些證據,移送法院來審理。」
6名車主因為不服取締還有危險駕駛,各別遭開罰3萬3千元,其中5名駕駛人到案,都辯稱山路狹小,過彎難免壓到雙黃線,而且深夜時分沒有其他車輛通行,所以沒有實際妨害他人往來,但法官當庭勘驗警車行車記錄畫面,5名駕駛人才啞口無言,因為他們競速又逆向超車,漠視他人生命安全,法官也分別判刑5到6個月,為自己荒唐的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