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偷吃小王「下腹很痛」綠帽夫一原因反判拘役20天
當綠帽夫,持侵入妻子手機、電腦取得的證據,向法院提告、求償;沒想到,他因此被妻子反控侵害隱私權。羅女主張,丈夫沒有得到她同意,擅自查閱她的筆電、電子信箱、LINE等電磁紀錄,並委託律師控告丈夫「妨害電腦使用罪」,2人也鬧翻而離婚。此案一度因為台中地院認為已經超過告訴期限,諭知公訴不受理,但羅女不服上訴高院,案經台中高分院發回台中地院審理,法官判處陳男拘役20日,緩刑2年,檢察官不服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合議庭法官認為,陳男侵害前妻隱私,固然犯罪事證明確,但審酌前妻其的確有侵害配偶權情形,對被告人格權造成重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