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綠議員顏旭懋走私安毒470公斤判無期徒刑定讞
出資、陳男提供漁船運輸、莊男開船方式走私毒品。。顏旭懋於110年4月至5月間,指示莊男開船前往東沙島東南海域,向不明船隻取得38袋安非他命,隨後返回台灣,由屏東縣某漁港運毒入境並流入市面。判決指出,本案毒品總重量約毛重470公斤,再以顏旭懋電話中商談毒品欲售為每公斤新台幣75萬元計算,在黑市總出售金額達3億5250萬元。一審認為,顏旭懋罪證明確,時為雲林縣議員,貪圖運毒私利,嚴重背離選民期待,且投資1700萬元後,仍甘冒重罪運輸毒品,犯罪動機實應非難,且尚有270公斤毒品流入台灣市面,對國民健康、社會危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