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家突要求「動用履保金」該答應?過來人勸三思:做好保險措施
純一點,不要同意讓自己睡不著的事」、「不要動,全部流程完整跑完再說,或許其中有詐我們也不懂,買房不差這50萬啦,如果中間有什麼過失,到時候買賣不成立還倒賠」、「不要同意,這是你的權益!若不得已同意,請對方開等值本票給你們的代書保管」、「不要答應,照合約走,一手交屋一手交錢」更有網友點出,履行保證金有其重要意義:「如果要動就動,那履保的意義就不存在了,方便不是這樣給的。」也有人建議,若真想讓前屋主動用履保金,就要做好保險措施:「我之前也是讓前屋主動幾10萬的履保,但有簽本票」那就請代書動作快一點,過戶辦好,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