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名20多歲男子在居家檢疫期間,4次違規外出被桃園市衛生局重罰新台幣100萬元,男子向市府提出訴願,指因獨居為了吃飯才外出,盼撤銷罰款,衛生局已將資料送交衛福部。
桃園市衛生局今晚指出,這名男子的罰款繳交期限為4月12日,男子向桃市府提出訴願,指稱自己因為獨自居住,才會外出買食物,懇請桃市府撤銷罰款,並對自己的行為表達歉意。衛生局已將訴願內容轉送衛生福利部法規會處理。
衛生局指出,這名男子於2月29日自中國大陸廈門入境,居家檢疫解除日期為3月15日,但民政系統於3月2日通報失聯,協請警方協尋。
經民政、警政人員查訪後,衛生局發現這名男子分別於3月2日、3日、5日及10日曾外出購買食物。衛生局於12日開立裁處書,裁罰100萬元,並經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北區管制中心協調後,移至集中檢疫所安置。
(封面示意圖 / 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