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陳姓男子,對已婚人妻起色心,趁著聚餐時,在飲料中加入安眠藥,再將昏沉的人妻扶到自己貨車,性侵得逞。事件曝光後,陳男以100萬元跟受害者達成和解,而桃園地方法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10個月有期徒刑。
根據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跟人妻有業務往來,兩人在2018年1月2日晚間7時許,相約在桃園一間火鍋店聚餐,席間陳男藉口替人妻拿飲料,趁對方不注意,將鎮靜安眠藥摻入飲料內,再遞給人妻,而人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喝下,意識開始模糊。
▼陳男趁人妻不注意在飲料中下藥。(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陳男見人妻已昏昏沉沉,機不可失,馬上將對方扶上自己的小貨車,脫掉她的褲襪及內褲、性侵得逞,之後再將人妻扶到對方開來的轎車上,自己隨即離開現場。整起案件會曝光,是因為人妻直到火鍋店打烊,都還呆坐在車內,經理察覺有異上前關心,並打給人妻的丈夫前來處理。丈夫到場後,太太才說出被性侵的過程,丈夫陪同她就醫驗傷,並對陳男提出告訴。
▼人妻恍惚呆坐車內,經火鍋店通知其丈夫到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法院審理,認為陳男為圖一己性欲之滿足,利用藥劑使人因藥物作用而陷入意識模糊之狀態,違反人妻意願之方式進行性交之行為,造成對方心理陰影,欠缺尊重他人性自主決定權之意識,雖以100萬元達成和解,仍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10個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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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