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罹患性功能障礙,擔心李姓妻子不安於室,竟同意妻子與蕭姓男子有「親密關係」,甚至還要蕭男「大膽去做」,事後才發現妻子與蕭男早已發生性關係,因此王男憤而向蕭男提告,判蕭男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王男前年10月發現自己不舉,後來又意外得知妻子與蕭男一同出遊,但妻子撂狠話「不讓我出去我就要離家,把小孩丟下」,當時王男認為是自己「不爭氣」,才會讓妻子不守婦道,於是忍著痛讓妻子與蕭男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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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讓人感到詫異的是,王男還向蕭男喊話「最近我發現有性功能障礙,我願意我老婆與你進一步交往」,甚至還要蕭男「大膽去做」、「去用」、「抱一抱她你說你很愛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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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地院法官根據3人的對話內容得知,在王男同意妻子與蕭男交往前,兩人早在2015年7月、2016年8月時,於新北樹林河濱公園跟花蓮民宿發生性關係,法官因此依2次通姦罪對蕭男量刑,判蕭男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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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去年2月及5月,雙方也在板橋摩鐵發生2次親密關係,王男聲稱當時要蕭男「大膽去做」是出於被逼,但法官認定是王男「縱容」妻子,因此法院不受理李妻與蕭男後2次的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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