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前縣長張榮味收賄案判刑8年定讞,預計10號向雲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後,發監服刑,張榮味上午提出聲請,延遲執行2周,檢方受理審查。從判決出爐至今沒有露面的張榮味,傳出8號將出席虎尾演講,引起各方關注。
▼(圖/東森新聞)
張榮味和胞妹立委張麗善助理,上午拿著資料送到雲林地檢署,要幫張榮味聲請延遲發監執行2周。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怡華:「我們收到書狀之後,一切都會依法來處理,依照刑事訴訟法467條的規定,停止執行的規定,必須要符合心神喪失,或者是因為疾病,執行導致他有不能保其性命的情況,我們才有可能停止執行。」
根據了解,張榮味聲請延時發監的理由,是因張榮味長期參與社團及公會組織,必須在發監之前交接或移交,唯恐10號前無法完成,另外家中一些事務還須處理,希望能夠延後2周,23號再報到,雲林地檢署方面表示已經收到聲請文件,一切將依法審察,但礙於時間急迫,會盡快將決定公文以人力送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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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如果沒通過審查,張榮味仍得在10號,也就是張榮味61歲生日當天,到執行處報到,發監服刑,從判決出爐至今張榮味未親自現身,檢警啟動防逃機制,密切掌握行蹤,包括張榮8味號將出席虎尾中山堂的演講,發表個人的心路歷程,是否如期現身,更是引來各方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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