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倫人妻被分手小王貼紙條「你老婆給你當烏龜」挨告
貼「陳XX「黃女丈夫」你老婆讓你當烏龜」,陳男不甘受辱,提告求償,因通姦除罪化,新北地院法官只能依公然侮辱罪,判林男拘役10日;民事部分,法官認定林男侵犯配偶權、名譽權,判賠25萬,可上訴。。擔任鐵工的林姓男子,與小學同學黃女重逢,2人交往1年後,黃女對出軌行為感到愧疚,想結束不倫之戀,遂提出分手,林男不願放手,竟於去年7月17日在黃女的機車上張貼:「陳XX「黃女丈夫」你老婆給你當烏龜」。陳男追問妻子,才知道戴了綠帽子,他憤而提告,但因為通姦除罪化,黃女與林男刑法免責,獲不起訴處分,可是,林男在機車上張貼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