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出門倒垃圾卻「消失17年」新北男心寒放生
對方反應冷淡,並不願意回家,吳男也不願再浪費時間在這段婚姻上,決定訴請離婚。根據判決書指出,吳男與黃女於2001年4月結婚,然而2003年6月黃女突然離家出走,當時吳男立即向中和警分局報案尋找,雖然成功找到她,但黃女態度冷淡。同年7月,黃女再次離家,藉口倒垃圾後便消失失蹤。吳男再次報案,直至2007年警方才再次尋獲她,但黃女仍不願返家,夫妻倆也因此分居17年。。近期吳男也忍無可忍,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新北地院在審酌後,考慮到夫妻二人已分居17年,婚姻關係名存實亡,且吳男訴請離婚態度堅決,黃女也無意回家,顯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