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鄰居檢舉「陽台外推」慘收公文房仲:1個月內是關鍵
要於收到政府通知後的「1個月內」,自行拆除並補辦建造執照,逾期沒拆或拆得不完全,市府就會安排代拆。而通常違建會被檢舉,以頂樓加蓋為主,畢竟頂加影響建築外觀比較顯眼,容易被針對,檢舉民眾也未必是同社區住戶,加上頂加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按照法理,既然在頂樓平台的公設範圍,理當全棟社區共享,因此容易被盯上。至於本次網友遭檢舉,是一棟5棟樓公寓其中的4樓,非頂加因素,而是以前、後「陽台外推」為主,從實務上來看,非頂樓的室內違建,如果被檢舉,九成九來自鄰居,原因肯定是沒有和睦相處,也可能是外推處造成樓下戶相對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