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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媽媽同居人侵犯7次 她忍11年拿冷藏保險套復仇

2021/06/14 09:16 東森新聞 責任編輯 李羿璇 字級:
讀稿
遭媽媽同居人侵犯7次 她忍11年拿冷藏保險套復仇

新竹一名女子從小就遭到母親的陳姓男朋友多次猥褻、侵犯,時間竟長達11年之久,仍無法逃脫其魔掌,最終她靠著冰存保險套當作證據,向法院提出告訴,而檢方也在保險套裡驗出對方的精液,成功拯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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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出指出,陳姓男子從事外包商物流工作,每年收入約新台幣百萬元,育有兩名成年子女,於10多年前就和女子母親在一起,當時三人同住在一間租屋處,而陳男明知道就讀小學五年級的女子並未滿14歲,關於性行為的智識及決斷能力尚屬淺薄,竟然為了滿足一己性慾,趁女友外出時偷溜進她房間,假藉按摩的名義,不顧女子反對、掙扎,對她強制猥褻成功。


▼陳男趁女友外出時偷溜進被害者房間。(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隨後女子小六、國一、國二、高一、大學時均被陳男多次猥褻,甚至侵犯,最終女子在一次遭侵犯後,將用於強制性交的保險套予以留存,直到5個月後雙方發生口角衝突,不願隱忍時,報警處理並將自己冰存的保險套交給警方,而檢方在經過勘驗後,確認為陳男之精液。


▼女子在被侵犯後,將用於強制性交的保險套予以留存。(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新竹地院審酌時,認為陳男因一時失慮鑄成大錯,犯後於本院審理時終能坦承犯行,且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已給付賠償金額完畢,而被害人也同意減輕其刑,可以見得陳男尚有悔意,犯後態度良好,但由於在與女友同居期間沒有善待對方女兒,反而因為個人性慾,不顧孩子的人格發展和意志,強制猥褻和強制性侵對方,造成她一輩子的陰影,法院最終依法判定其有期徒刑四年六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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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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