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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妹收400元打槍費「潑水砸電視」 淚訴:這種事就是這樣收場

2021/04/13 13:51 東森新聞 責任編輯 林宜瑭 字級:
讀稿
傳播妹收400元打槍費「潑水砸電視」 淚訴:這種事就是這樣收場

日前發生一起傳播小姐遭打槍,爆氣翻桌砸爛電視的事件,而今天女主角在個人臉書發文表示,「我不是因為白目要翻桌砸電視,而是經紀公司的行為真的太誇張了,遇到這種事我本來就是這樣收場」,她另外提到自己會變胖是因為生病,那天則是她第一天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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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12)日有名網友在《爆廢1公社》上傳一段影片,只見片中有一名傳播小姐,疑似因被男客人打槍談不攏,一氣之下直接翻桌灑水,並與客人和經紀人飆罵對嗆,最後甚至還將包廂內的電視機螢幕砸碎,而影片一出立刻掀起網友熱議。

 

▼昨日一段傳播小姐爆氣翻桌的影片,引發網友熱烈討論。(圖/翻攝自爆廢1公社臉書)


今日該名傳播小姐在個人臉書發文,對昨日發生的事情她回應,自己不是真的白目要翻桌,而是因為覺得客人和經紀公司的行為太誇張,才會這樣收場。

 

▼該名傳播小姐今日在臉書PO文。(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她在臉書透露,自己現在的身材會走樣,是因為生病吃藥,而昨天是她第一天回歸。傳播妹隨後信誓旦旦地表示,「我會瘦恨快的,有了你們我會瘦很快的」。她也謝謝大家的關心,「也謝謝各位相信我把矛頭指向公司跟客人」,她更大方感謝攻擊她說她是傳說妹的網友。

 

▼她在臉書透露,自己因為生病吃藥才變胖。(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貼文一出,不少網友大讚道,「加油,支持妳」、「直接晉升網紅」、「欣賞妳有勇氣替自己爭取權益」、「佩服不委屈自己的人,可是當下還是要保護自己,吃藥變胖我也經歷過,加油慢慢變瘦,身體健康最重要」。

 

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從事性交易或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與人性交易而拉客者,最高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而根據我國刑法第231條,規定禁止以性來營利,違反者要坐牢(泛指拉攏、媒介或提供場所的業者)。

 

 

 

(封面圖/翻攝自爆廢1公社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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