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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嬤推7月大孫過馬路 嬰兒車遭撞噴飛8米遠

2020/12/17 12:37 東森新聞 責任編輯李羿璇 字級:
讀稿
台南嬤推7月大孫過馬路 嬰兒車遭撞噴飛8米遠

台南六甲日前發生一起嬰兒車被撞飛的車禍!一名62歲的錢姓阿嬤於上午8時許,用嬰兒車推著自己7個月大的孫女出門,但在穿越道路時,卻被37歲的羅姓女子駕駛著自小客車撞上,嬰兒車噴飛了7、8公尺,目前警方仍在釐清雙方的肇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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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整起事件發生在15日,當時台南一名錢姓阿嬤用嬰兒車推著自己7個月大的孫女出門,在行經中華路與七甲街時,錢姓阿嬤想穿越交叉路口,卻被對向在七甲路上行駛的羅姓女子撞上,嬰兒車當場噴飛了7、8公尺遠,所幸錢姓阿嬤和羅女都僅受到輕傷,送醫後並無大礙,而7月大的女嬰則因為有綁帶和嬰兒車的保護,僅有頭部輕微擦挫傷,至於雙方的肇事責任警方仍在釐清。

 

▼台南六甲日前發生一起嬰兒車被撞飛的車禍,事發現場並無劃設斑馬線。(圖/翻攝自google街景圖)

 

根據《三立新聞網》的報導,從監視器畫面來看,其實當時錢姓阿嬤有先查看是否車流行駛的狀況,當她推著嬰兒車過馬路時也有發現羅女駕駛的自小客車,但由於事發突然,錢姓阿嬤一時猶豫不決就站在了原地,而車子也沒有及時煞住,才會造成這起事故。

 

事故發生後,附近的民眾連忙上前幫忙,而剛好的是有一輛消防車經過,消防人員也急忙停車提供協助。由於事發現場並沒有斑馬線,麻豆警分局已向台南市政府交通局建議辦理會勘劃設斑馬線。

 

▼麻豆警分局已向台南市政府交通局建議辦理會勘劃設斑馬線。(圖/翻攝自google街景圖)

 

事實上,根據道路交通觀禮處罰條例規定,行人不在劃設的人行道上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的路上不靠邊通行,將處以新臺幣300元的罰鍰。而行人在穿越沒有斑馬線的交叉路口時,應有在人行道的延伸線內;若沒有人行道,則應該走在劃有停止線前至路緣以內;若沒有人行道也沒有停止線,則應該走在路緣延伸線往路段起3公尺內。

 

(封面圖/翻攝自google街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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