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舅子結婚要103萬!他拿不出錢 老婆火大直接跑了
結婚之後連女方家人也要照顧!大陸一名男子與妻子結婚多年,婚姻生活一直都很順利,近期小舅子要結婚了,便開口向他要24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03萬元)買車子、房子,突如其來的一筆費用,讓男子無法承擔,並拒絕要求,沒想到妻子竟氣得離家出走,最後甚至鬧離婚。
03/06 16:15
日前一位人夫不僅指控妻子隱瞞過去離過婚的事實,還瘋狂嫌自己體味太重,拒絕行房,讓人夫整整五年沒有任何「性」福。不僅如此,人夫的爸爸住院時,妻子也不曾到醫院探望,讓他氣得離婚。對此,法院表示男方拒絕和妻子同居,須負較大責任,因此他敗訴收場。
根據判決書指出,人夫控訴大陸籍的妻子其實育有2名子女,且因為體味太重,甚至被妻子要求「付錢才做」,睡覺時甚至還故意頭腳相反,且門窗都打開,讓2人5年的婚姻形同分租的房客一般,完全沒有親密的接觸。除此之外,因為人夫患有身心障礙,心智僅有國小程度,無法以國語對話,而妻子卻不願意為他學習台語,認為對方有意要疏遠關係。
▼夫妻倆睡覺頭腳相反,且門窗都打開。(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 / Pixabay)
人夫也進一步指控,父親生病住院,一直到過世,妻子不曾到醫院探望,顯然就是想來台灣賺錢,而不是想和他組成家庭,最後崩潰向法院提出離婚要求。
針對丈夫的指控, 妻子則說明是男方不和他同居,2年前還為此向法院聲請同居請求,最後也獲得勝訴,而法院判決出爐後,曾多次要和男方生活,但是丈夫卻偷偷搬家,讓她根本找不到人。另外,人妻也透露自己曾經有過婚姻,所以這次遠嫁來台非常珍惜,因此並非男方所描述,希望法官可以駁回上訴。
▼人妻則透露丈夫不和她同居。(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 / Pixabay)
對此,基隆地院審酌後,認為原告拒絕和妻子同居,讓她沒有辦法回復正常夫妻該有的生活,且男方並沒有提出證據,以證明雙方構成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所以法院根本沒有辦法僅憑著丈夫單方面的說詞,表示已經難以維持婚姻,就認定夫妻兩人之間,有著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因此,基隆地院最後判決人夫敗訴,全案仍可再上訴。
(封面示意圖 / 與當事人無關 / 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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