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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不住慾火!男夜闖「差27歲」國中女床 弟看光光

2020/07/01 13:32 東森新聞 責任編輯 林承峰 字級:
讀稿
忍不住慾火!男夜闖「差27歲」國中女床 弟看光光

屏東一名陳姓男子透過介紹,認識一位小他27歲、正在讀國中的友人的女兒,沒想到他竟在某一日凌晨,擅自闖入該名國中女學生的房間內,和她發生性行為,當時甚至還有其他人在場。對此,法院審理後判處陳男有期徒刑2年,並賠償女學生30萬、女學生母親1萬,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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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在2016年透過女學生的母親,認識當時她正在就讀國中的女兒,豈料,陳男竟然在當年8月的某日凌晨12時左右,竟然萌生邪惡的念頭。因該名國中女學生和她的弟弟、妹妹和9歲表弟同睡在一張床上,而陳男擅自闖入他(她)們的房間,先是親吻該女學生的嘴巴,接著對她毛手毛腳,最後再與她發生性行為,完全不顧及一旁還有其他弟弟、妹妹在現場。

 

▼陳男凌晨爬到女國中生床上,性侵得逞。(示意圖/Pixabay)

 

不過陳男一切的行為還是被女學生的表弟直擊,當時他起床去上廁所,看到2人正在床上纏綿悱惻,隔日立刻將事情告知女學生母親,整件事情才曝光。對此,陳男則是辯稱當初透過友人介紹後就和女學生展開戀情,但是2人已經在2016年7月19日分手,交往期間都沒有發生性行為。

 

對此,法院審酌女國中生的表弟的供稱,「看過他們做O」,他也表示已明確知道「做O」的意思,因此在審理各項事證後,在刑事方面,依照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2年;民事方面,女國中生和其母親提出損害賠償告訴,分別向陳男求償80萬元和40萬元。對此,屏東地方法院最後判處陳男須賠償女學生30萬元、女學生母親1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陳男須賠償女學生30萬元。(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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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 / 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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