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抗告成功之後,被告柯文哲等四人是否有可能被羈押?我國庭審採「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檢察官需負責舉證,證明被告有勾串、逃亡、滅證等意圖。也就是說,檢察官必須提出新事證。法界分析,如果北檢能舉出被通緝的橘子與柯文哲之間的共犯結構,那麼就會提高續押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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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宗多達148卷,擺滿整桌堆積如山,這是北檢花了4個月,在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中找到的所有事證,但或許裡頭缺的是一刀斃命的鐵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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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北市長柯文哲(2018年12月25日):「余誓以至誠,恪遵國家法令,盡忠職守報效國家,不濫用公帑、不濫用人員。」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高一書(12月26日):「柯姓被告有違市長就宣示條例所為之,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事實。」
儘管起訴書有190頁,但大多為間接證據,例如LINE對話內容。而法庭需要的是直接證據,如監聽譯文或收賄金流。北檢抗告成功,若要再次羈押被告,必須提出新事證。
律師劉韋廷:「因為我國目前採取的是改良式的當事人進行主義,所以就應該由檢察官來積極取證,到底橘子跟柯文哲之間的關係。」
北院法官當時裁定柯文哲以3千萬交保,是因認定檢察官未列出橘子的涉案情節。此外,交保這兩天柯文哲見了誰?說了什麼話?也可能牽動他是否被羈押。
律師劉韋廷:「柯文哲在這兩天,因為交保的關係而出來了,是否跟其他的共犯有串證或勾結,甚至跟陳佩琪或李文宗等人有沒有其他的聯繫。」
簡而言之,柯文哲是否被羈押,取決於北檢是否能提出新事證,否則第二次羈押庭的結果,恐怕只是交保金提高,或加強電子監控,或許被告4人都能安心度過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