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駕駛到汽車百貨換輪胎,為了測試新輪胎的胎壓反應,廠長把車開上路14分鐘,駕駛事後發現這14分鐘的行車紀錄器影像被刪除,懷疑難道是有違規嗎?業者澄清廠長沒有刪影像,希望駕駛把記憶卡帶回來釐清責任,但車主說刪除步驟多,他根本都不熟悉。律師則表示,業者若擅自刪除行車紀錄器影像,恐觸犯妨害電腦使用罪。
駕駛開車到板橋汽車百貨更換新的輪胎,就在工作人員換完輪胎後,駕駛發動引擎要離開時,剛換好的輪胎,系統顯示胎壓異常,廠長表示把車開出去,狀況可能因此排除。只是這開出去「14分鐘路程」的監視影像,唯獨這個時間段,車主控訴修車廠人員擅自把「影像刪除」。
車主:「第一覺得這段時間你不想讓我知道,是你做了什麼事情,不能讓我知道的。第二個就是,那你擅自動我的東西,這是我比較沒有辦法接受。」
實際測試想要刪掉畫面,按完垃圾桶按鈕,還得勾選要刪掉哪個分鐘段,最後得再按「確認」,步驟多,絕對不是不小心刪掉。
車主:「開出去這段時間沒有畫面,那如果之後這段過程有什麼事情,我要怎麼去確保權益,那個時候到底發生什麼事情。」
板橋車麗屋回應,廠長沒有動過行車紀錄器,已經跟駕駛聯繫,希望把行車紀錄器記憶卡帶回來檢查,釐清責任。律師也提醒,若擅自刪除行車紀錄器影像,有觸法疑慮。
律師李育昇:「如果為了避免被發現,無故刪除客人車上行車紀錄器影像等電磁紀錄,還可能涉犯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依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60萬元以下罰金。」
14分鐘行車紀錄器影像消失,是人為導致還是機器故障,駕駛只想查明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