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戰人妻27回 鮮肉搬家工被抓包喊:不知她已婚
台東一名人妻因搬家結識幫她搬家的24歲小鮮肉鄭男,兩人於2年後在社群軟體重逢引燃愛火,地下祕密不倫戀1年,在新房上床高達27次,人妻丈夫黃男發現不倫戀後怒告鄭男並求償120萬元,鄭男雖辯稱不知人妻已婚,但台東地院審理後仍判他須賠30萬元。
▼人妻因搬家認識外遇對象,發展不倫戀長達一年。(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據判決書指出,人妻與黃姓丈夫在2012年結婚,婚後定居台東,2018年搬家找了鄭姓男子家裡經營的搬家公司負責搬運,兩人因此結識,2年兩人後透過社群軟體重逢,開始在IG、臉書密切聯繫,更發展地下婚外情長達1年,期間人妻將鄭男帶回新家大戰多達27次,黃姓人夫事後發現不倫戀氣炸,提告鄭男求償120萬元。
▼人妻將男子帶回新家發生親密關係。(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鄭男開庭委屈辯稱不曉得人妻「已婚」,主張雖然當年搬家聽人妻說過很多事情她無法作主,要問「先生」,但目前社會未婚男女也常以互稱「先生」「太太」,且女方只曾提過「剛跟交往10年的男友結束關係」,自己也曾對女方說過:「都要到結婚的年紀了,找個對自己好一點的對象。」認為女方「隱瞞已婚」事實;黃姓人夫則反駁認為家中有許多男性用品,妻子臉書上也有公開的結婚照與婚宴照片,鄭男豈能不知人妻已婚事實。
▼法官認為鄭男侵害配偶權,須賠償黃男30萬元。(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法官審理勘驗證據,發現鄭男在臉書上曾詢問女方「妳是不是FB有朋友叫OO」,認為雙方交往期間關注對方臉書動態,且女方在臉書公開結婚照,若鄭男對女方婚姻狀態有存疑,不能因為她有意隱瞞,就免除鄭男的查證義務,因而認定鄭男侵害配偶權,須賠償黃男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點擊看完整全文】
延伸閱讀
酒駕男被攔辯沒喝 女友誠實喊「有啦喝兩杯」兩人下場意外慘
【有片】麥當勞把妹死纏遭圍毆 男持斧頭砸店被捕嗆:我紅了
沒品男光腳翹在前座女頭上 正義哥猛捶腳背制止網叫好
●以上言論由《鏡週刊》授權轉載,不代表東森新聞立場。
(封面圖/翻攝自unsplash)
【往下看更多】
►3歲男童染疫!趴床無反應急送醫 到院已無呼吸心跳
►獨/地震模型毀!職人心痛 願意幫「免費修復」
►雷雨明起轟炸大半台灣! 清明連假雨區再擴大
【今日最熱門】
●民宿老闆「霰彈槍」轟數發部遭聲押 部長唐鳳回應了
●日本小林製藥紅麴事件又增一死 累計5死93住院
●快訊/恭喜!李千娜生了 喜曬兒腳ㄚ:接著你的第一步
推薦閱讀
推薦閱讀
生活人氣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