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頂樓養蜂螫傷鄰居 法官認定非危險動物不罰
高雄一名黃姓男子在自家公寓頂樓養蜂,同棟鄰居上樓查看漏水、不慎遭蜜蜂螫傷憤而報警,還要警方以社維法中的「畜養危險動物,影響鄰居安全」將他送辦,不過到了簡易庭審理,法官也認同蜜蜂不是危險動物,裁定不罰。訂閱【東森新聞】現在就加入》https://pse.is/396256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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