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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載抱嬰被檢舉!她收300元罰單傻眼 萬人怒了

2020/08/18 08:51 東森新聞 責任編輯 陳珊珊 字級:
讀稿
雙載抱嬰被檢舉!她收300元罰單傻眼 萬人怒了

新北市一對夫妻騎車帶著未滿1歲的兒子出門,被目擊的民眾檢舉,近日收到「機車超載」的罰單,被開罰300元,讓該名媽媽相當崩潰,發文一出,引發超過萬名網友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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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以後誰敢帶孩子出門?」一名女網友昨(17)日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日前與丈夫雙載帶著未滿一歲的兒子,坐在後座的她抱著不能戴安全帽的兒子,沒想到,卻收到新北市警察局寄來的300元交通罰單,裁罰原因是「機車附載人員超過規定人數」,讓她十分不解,為何爸媽帶著孩子出門還要擔心被民眾檢舉,她強調,有用揹巾確保兒子的安全,忍不住無奈直呼,「難道現在一定要有車子才能載小孩出門嗎?」

 

▼網友雙載帶兒子出門收到超載罰單。(圖/網友授權提供)

 

該篇發文PO出至今,已經吸引超過1.3萬名網友按讚討論,網友紛紛為原PO抱不平,「要逼死誰?現在是要讓沒錢買車的人不要生小孩嗎?」、「不是每個家庭都有辦法買車子的,檢舉也真該有個度了」、「實在不懂檢舉什麼意思的,有車可以開,誰願意騎車載小孩?」不過,也有人抱持不同看法,「有孩子的我可以體諒帶孩子的辛苦,但如果為了安全,盡量還是不要騎車比較好,孩子還小」、「畢竟保護自己的最愛,還是買台車吧」、「網路搜尋寶寶安全帽,應該有很多」。

 


▼網友強調有用揹巾確保兒子的安全。(圖/網友授權提供)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明文規定,小型輕型機車不得附載人員,重型及普通輕型機車在駕駛人後設有固定座位者,得附載1人;附載坐人時應穩妥、不得側坐並應配戴安全帽。另外,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則規定,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處駕駛人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封面圖/網友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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