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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P圖挨告賠5百萬 林志穎認錯「是我的疏忽」

2017/02/16 22:00 字級:
轉P圖挨告賠5百萬 林志穎認錯「是我的疏忽」
圖/林志穎 Jimmy Lin臉書

「不老男神」的林志穎,出道24年依舊高漲,家庭事業兩得意的他,堪稱是「人生勝利組」。不過他16日晚間發出聲明,表示4年前分享一張光頭PS照,不料引發原作攝影師朱慶福不滿,以侵權為由提告求償人民幣110萬元(約新台幣500萬元),而他為此深感抱歉:「這是我身為公眾人物的疏忽。」

2013年8月25日,林志穎為了慶祝微博粉絲突破2100萬人大關,他開心分享在網路上流傳的個人光頭PS照,笑稱:「光頭的我造型還是可以的」,被粉絲大量轉載。但知名攝影師朱慶福今年卻發現,攝影作品《中華男兒》遭林志穎嚴重曲解,以PS照侵權為由,上告法庭並索賠110萬人民幣。

據悉,林志穎除了被判支付賠償金,也必須公開道歉。林志穎16日晚間聲明表示「因為覺得有趣,未多做考慮就將網友PS的圖片發出來跟大家分享,並未意識到照片是改動於權利人的攝影作品,這是我身為公眾人物的疏忽,在此承認錯誤,以後一定謹慎」,並表示自己已向該攝影師道歉、主動提出賠償。

▼林志穎2013年曾曬光頭PS照。圖/新浪娛樂微博


▼林志穎的P圖照,涉侵權攝影師朱慶福的作品《中華男兒》。圖/新浪娛樂微博


【林志穎臉書全文】

4年前,看到網路上一張廣泛流傳的我的光頭PS照,覺得p得很有趣就發了微博跟大家分享。今年,知名攝影師朱慶福老師以PS照侵權為由,上告法庭並索賠110萬人民幣http://t.cn/RJOfVxK。

特此宣告:
1、因為覺得有趣,未多做考慮就將網友PS的圖片發出來跟大家分享,並未意識到照片是改動於權利人的攝影作品,這是我身為公眾人物的疏忽,在此承認錯誤,以後一定謹慎;2、本人尊重智慧財產權,身為公眾人物,我們也有影視、音樂等方面的智慧財產權需要保護,深知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3、對權利人攝影作品造成的傷害,我深表歉意,向他誠摯道歉;4、我尊重法律,此事已交由 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全權處理,並已由律師向權利人轉達歉意並主動提出賠償意向,期望能得到權利人的諒解;5、作為公眾人物,深知一言一行皆有責任、影響,未來再發微博,一定更加謹言慎行,多做思量。6、謝謝各方的監督。

圖/林志穎 Jimmy Lin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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