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星許志安和鄭秀文結婚5年,卻爆出在計程車上偷腥黃心穎,兩人在後座忘情擁吻影片流出,在演藝圈投下震撼彈,雖然許志安和黃心穎先後道歉,鄭秀文也發聲明原諒許志安,小倆口的感情仍備受考驗。而影片究竟為何流出,說法云云,種種陰謀論流竄,倘若真的是計程車司機以40萬港幣(約160萬台幣)兜售行車記錄器影片,司機的下場恐怕很慘。
▼許志安偷吃黃心穎,兩人演藝工作全面停擺。(圖/許志安IG)
影片曝光後,流傳著各種說法,最先傳出的是司機原想以港幣40萬元(約新台幣160萬元)威脅許志安買回影片,但雙方價錢談不攏,才會轉而兜售給媒體,但由於鏡頭拍攝的位置太剛好,原本兩人好友阿Ken也在車上,畫面卻「恰巧」避開他,種種跡象讓人覺得不單純。一度有人認為是黃心穎自導自演,設局許志安,目的是要扶正,但因為「設局把自己害慘太不合理」,因此此說法被認為可能性不大,接著又出現另一個說法,根據《鏡週刊》報導,香港演藝界傳出是鄭秀文早就知道2人偷情,才花港幣40萬元(約160萬台幣)買通熟識司機,再讓司機流出影片,逼退小三。
▼一度傳出是鄭秀文買通司機。(圖/鄭秀文IG)
▼許志安偷吃黃心穎,兩人演藝工作全面停擺。(圖/黃心穎IG)
節目《震震有詞》近日聊到有關小三的官司,提及「安心偷吃事件」中有關影片外流的問題,謝震武表示,現在不少計程車為了自保,會在車前、車後與車內等裝設監視器,防止發生糾紛,吃虧卻有理說不出的困境,不過若司機將乘客的影片散布,是否會構成犯罪?
▼司恐怕涉及妨害秘密、加重毀謗兩部分。(圖/震震有詞YouTube)
謝震武先提出疑問 ,「若司機只拍自己車內,是否會只有肖像權的問題?」律師劉韋廷則解答,司機為了自身安全而拍攝,沒散播就沒有問題,但事情最麻煩的事,如果「私密空間的訊息散布出去以後,就妨礙到隱私了」,因此司機兜售影片的行為,恐怕涉及「妨害秘密」、「加重毀謗」兩部分。
(封面圖/黃心穎IG/鄭秀文I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