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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知我心》珮珮長大變律師!替母告贏討回屋

2018/10/28 11:37 東森新聞 字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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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知我心》珮珮長大變律師!替母告贏討回屋

1980年代台灣最夯連續劇《星星知我心》劇情溫馨感人,是不少5、6級生心中的經典好劇。而在劇中飾演老四「珮珮」的蘇慧倫,當年帶著厚重眼鏡、沉默寡言憨厚的小女孩形象深植人心,如今她成為了國際智慧財產權專業律師,近年來時常國內、國外往返跑,今(2018)年更替母親成功討回了位在新北市板橋區遭人佔用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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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翻攝自網路)

 

據《蘋果》報導,蘇慧倫的母親吳陵艷多年前曾是一名莊姓男子營造公司的股東,負責資金調度等財務工作,2009年因莊男資金週轉不靈,向蘇母借了740萬元,最後因還不出錢,2011年12月將原本位在2名女兒名下的房屋轉登記給蘇慧倫,但要求蘇家代償該間房屋的抵押債務568萬元,等同蘇母一共花了1308萬買下這公寓。

 

▼(圖/翻攝自中華為孝協會臉書)

 

蘇母儘管買下公寓,但仍讓莊男一家人繼續居住原處,雙方2013年11月訂下租約,要求莊家每月須付1萬8000元房租,但自2016年11月起莊男卻未再付租,蘇家去(2017)年曾發函向莊男追尚未收款的10個月房租,但莊男卻稱房子只是「借名登記」在蘇慧倫名下。蘇慧倫得知後,氣得提告除了要求莊男應將房屋歸還,以及付清所欠15萬租金之外,另要求莊男在房屋歸還前,須按月付18000元租金。

 

▼(圖/翻攝自中華為孝協會臉書)

 

不過,莊男卻辯稱,房屋租約是假的,解釋該間房屋是他1989年時購買,並在2008年贈與登記給2個女兒,坦言2009年時出現財務危機,為避免女兒遭受波及,才會暫時移轉登記到蘇慧倫名下。對此,蘇慧倫拿出了房屋所有權狀,並說雙方簽租約時均有記明租金、期限,再加上當時處理過戶事宜的地政士也出面作證,證實莊家的確是以屋抵債,並非假買賣。

新北地院認為,莊男2009年出現財務危機,但他早在2008年就已把房屋贈與給女兒,又何須再移轉登記給蘇慧倫,因此判莊男敗訴,不但要繳清所欠下房租15萬元,還必須將房子歸還,且歸還前仍得繼續按月付租金18000元,全案確定。

 

(圖/翻攝自網路、中華為孝協會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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