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詐騙集團把風!屁孩爽賺1萬 害慘父母連帶賠772萬
▼男子詐騙,父母也得負賠償責任。(圖/翻攝自維基百科,攝影Fcuk1203)
判決指出,22歲蕭姓男子3年前積欠債務,被詐騙集團吸收,協助歹徒把風。2015年5月,詐騙集團假冒地檢署書記官,向黃姓女子謊稱她的身分證、健保卡被盜用,還到銀行申辦帳戶,因為屢次傳喚未到,需要她配合將財產交給法院公證。黃女不疑有他,同年5月25日起連續5日,陸續將6.5公斤的黃金交給歹徒,5次交付都由蕭男把風,共賺得1萬元。
▼女子被詐騙6.5公斤黃金。(示意圖,與本文無關/翻攝自維基百科,攝影Agnico-Eagle)
檢警在隔月逮捕蕭姓男子,但其他成員尚未落網。台中地院日前依冒用公務員名義之詐欺取財罪判蕭男2年2月徒刑,並追繳不法所得1萬元。另外,黃女提損害賠償訴訟,由於蕭男犯案未滿20歲,是限制行為能力人,父母須負連帶賠償責任,判賠黃女被騙6.5公斤黃金的損失,折合台幣約772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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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警方日前成功逮捕4名詐騙集團車手,沒想到其中年紀最小的才10歲!大甲警方巡邏時,在超商逮到3名未成年的車手,循線追查後發現車手頭也是未成年的15歲少女,4人經常玩在一起,因為想要打工賺錢花用,才會透過少女介紹成為車手。
警方表示,本月9日傍晚6時許在值行ATM防制詐欺車手巡邏勤務,發現有3名男童在超商內神色慌張,還手持多張提款卡及存摺,不斷交頭接耳、竊竊私語,警方驚覺有異便上前盤查,結果打開其中一人手上拿的包裹,赫然發現裡面裝了3位不同民眾的存摺及提款卡,由於少年都無法清楚交代來源,隨後被警方帶回警局,才供稱是在超商等指示要更改提款卡密碼、提領贓款。
▼(圖/翻攝畫面)
3名少年分別為15歲、14歲及10歲,皆無前科,他們坦承在6月底時,經由另一名15歲少女的介紹加入詐騙集團,少女向他們的表示只要出門領錢,1天內就可以賺到供1萬元的報酬,14歲的少年還說,7月8日下午收到少女的指示後,就和10歲少年一起搭計程車到市區,一位不認識的女子將包裹給他,還給他2000元計程車資及4000元現金。
▼(圖/翻攝畫面)
少女則說4人假日會一起玩,聽到3名少年想打工賺錢,才會介紹車手工作,平時都用微信和綽號「逗比」男子聯絡,沒想到第一次要領錢就被逮。警方訊後警方訊後將4人依詐欺、洗錢防治法移送少年法庭偵辦,家長得知後都非常震驚,難以相信孩子竟成為詐騙集團車手,而10歲少年幾乎是目前年紀最小的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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