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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媽遭色男逞慾5分鐘 3子女全程目睹

2019/12/05 14:20 東森新聞 責任編輯 楊孟涓 字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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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媽遭色男逞慾5分鐘 3子女全程目睹

台中一名吳姓男子在路上巧遇女性友人,對方雖然已是3個孩子的媽,身材仍相當火辣,色迷心竅的吳男,以關心為由,邀對方和其子女到租屋處玩,沒想到竟趁女子講電話時,對她伸狼爪,將手伸進內衣裡撫摸其胸部,更扯的是,3名小孩全程目睹,女子氣得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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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男覬覦人母美色,竟對其伸狼爪。(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吳男和女子為朋友關係,2017年2月間,女子帶著2女兒(4、6歲)要去接12歲的兒子下課,途中巧遇吳男,兩人相談甚歡,吳男便邀女子到自己的新租屋處參觀,還請吃飯、提供玩具,直到晚上10點左右,女子因為手機沒電,向吳男借手機打電話,沒想到吳男竟趁機將手從女子衣服下襬伸入撫摸,還伸入內衣中揉捏對方的胸部。

 

▼吳男當著3孩子的面,將手伸入女子衣服中撫摸。(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過程中女子不斷反抗,但吳男仍未停止動作,且3名小孩也眼睜睜看著媽媽被侵犯,約5分鐘後,女子掛完電話,氣得用力將吳男推開,怒罵,「怎麼可以這樣,我又不是應召女」,女子不甘受辱,隨即帶孩子騎機車離開,並在中途到警局報案,但吳男到案後卻否認犯行,辯稱只有推女子肩膀,要她不要再講電話。

 

▼台中地檢署。(圖/翻攝自Google map)

 

不過,3名幼童都證稱,有看到吳男摸媽媽,12歲兒子稱「我看到吳一直摸媽媽的胸部,當時媽是在講電話等,2女兒也表示,「吳摸媽媽的身體,媽媽有閃避、想要推開」,女子事後提民事賠償求償40萬元,台中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判吳男10月徒刑,12萬元精神慰撫金,但吳男表示無能力賠償,因此由台中地檢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給付女子10萬元,吳男還要給付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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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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