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首頁 搜尋

情人碼頭散心!學長公廁強奪初夜 她見訊息崩潰

2019/11/05 12:39 東森新聞 責任編輯 顏妤安 字級:
讀稿
情人碼頭散心!學長公廁強奪初夜 她見訊息崩潰

高雄一名女大生與學長到情人碼頭散心時,男方竟將她帶往殘障廁所性侵得逞,她憤而提告。然而對方卻辯稱雙方是兩情相悅,在彼此同意下發生關係,但法官不採信,審理後判處學長3年8個月有期徒刑,另須賠償女大生精神撫慰金36萬元,全案可上訴。

 YT廣告

 

根據判決書指出,蔡姓男大生2016年3月某日凌晨,騎車載著女大生前往高雄茄萣的情人碼頭散心,不料他卻將女方帶進殘障廁所內,先是親吻撫摸對方,隨後脫去其衣褲,不顧女大生反抗、硬上得逞,導致對方下體流血。事後女大生在友人的陪同下驗傷,並報警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50萬元。

 

蔡男則辯稱,兩人是男女朋友,在案發前就有親密舉動,那天進入殘障廁所後,先相互親吻愛撫,女方雖然有表示不要,但沒有反抗,因此兩人是在兩情相悅下發生關係。

 

▼男子辯稱兩人是兩情相悅。(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法院從兩人對話紀錄發現,蔡男事後曾傳訊息給女大生表達歉意,「今天真的衝動過頭了」、「對不起今天這樣子對妳」、「我真的不知道妳還是第一次」;女大生則回應,「你知不知道我真的很痛」、「但對我來說傷害造成了」、「以後我要怎麼談戀愛甚至結婚」、「傷害別人之後才說這沒有什麼」。

 

▼女子在案發後相當崩潰。(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法官指出,蔡男與女大生並非男女朋友,案發前女大生與蔡男間之臉書文字訊息,顯示女方堅決反對與蔡男發生性行為,因此不採信其說詞,認為蔡男明知如此,竟為逞一己私慾,罔顧女大生的性自主決定權及身體控制權,刑事部分,依強制性交罪判處蔡男有期徒刑3年8月,民事部分則應賠償精神撫慰金36萬元,皆可上訴。

 

●東森新聞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往下看更多】
16歲少女遭富二代性侵勒斃!校長:開房很正常
新/上課突傳巨響 女大生校園墜樓當場死亡
37歲警巡邏完返警局 媽打電話急尋竟在地下室自戕

 

【今日最熱門】
快訊/賴內閣新名單!顧立雄接國防部 林佳龍任外交部長
癌症常見「7大前兆」 醫生示警:女性持續腹痛
影/德漢莎航空驚險「觸地重飛」 直播主嚇尖叫

 

分享 目前無推薦商品

推薦閱讀
分享
目前無推薦商品
上一張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