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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大黃蜂載妹 酒後猥褻她!男2小時犯4罪下場曝

2019/08/19 09:28 東森新聞 責任編輯 莊雅婷 字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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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大黃蜂載妹 酒後猥褻她!男2小時犯4罪下場曝

台中市一名葉姓男子,覬覦一名妙齡女業務的姿色,竟然向公司借租賃跑車「大黃蜂」,約對方到苗栗縣三義鄉遊玩,後來酒後駕車被警方攔查,卻衝撞警車逃逸,沒想到他後來又趁機對女業務出手猥褻,最後被警方循線逮捕送辦。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後,將葉男依強制猥褻罪判10月徒刑,至於公共危險、傷害及毀損公物等罪,合併判處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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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判決書提到,葉男因工作業務關係認識這名女業務,在今(2019)年1月25日出遊時,一路從台中玩到苗栗三義,後來2人到餐廳用餐,葉男喝下10罐啤酒,到了晚間20時許,他仍開車上路,後來遭警方攔查時,竟然拒檢,還倒車衝撞後方民眾的轎車,造成車上一名女乘客受傷,接著更往前衝撞停在側邊的警車後逃逸。

 

▼葉男開車蛇行遭警察攔車,卻突然衝撞竟車逃逸。(圖/東森新聞)

 

當晚22時許,葉男將車開到三義鄉一處停車場,先對女業務恫稱「如不順從要她好看、要對她不利」等等,接著開始毆打對方,造成女業務雙側上眼皮腫痛、左手背留下抓痕、左膝紅腫,他甚至做出強行親吻、摸胸、猥褻等動作。幸好警方及時趕到現場,當場逮捕葉男。

 

▼葉男還強吻、猥褻女業務。(圖/翻攝自Pixabay,經變色處理)

 

案經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葉男酒後駕車拒絕檢測,竟倒車衝撞後方由民眾的自用小客車,導致乘客受傷,且不顧執行職務的員警安危,駕車衝撞警用汽車,又未能克制性慾衝動,對女業務做出為強制猥褻犯行,因此分別依強制猥褻罪判處10月徒刑,另依公共危險、傷害及毀損公物罪,分別判處3月、3月、2月徒刑,合併應執行5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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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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