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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性侵3幼女逼賣淫 今執行死刑!網:大快人心

2019/07/24 15:10 東森新聞 責任編輯 廖方瑜 字級:
讀稿
他性侵3幼女逼賣淫 今執行死刑!網:大快人心

2014年6月,一名何姓男子收養了8歲女童,並帶回住處拘禁,後來他和同夥又陸續誘騙了2名女童,何男不僅性侵她們,甚至還在網路上貼出訊息,逼迫她們賣淫,而何男被捕後,法官認為他手段殘忍、罪大惡極,最終判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事隔5年,今(24)天上午法院下達了執行死刑命令,何男終於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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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陸媒報導,何姓男子在大陸山東臨沂市租屋,他為了達到利用幼女牟利之目的,2014年6月以收養為名,帶走了一名8歲女童,並將她拘禁在租屋處,何男不僅性侵她,還在網路上貼出訊息,強迫女童賣淫,後來女童找機會翻牆逃脫,對外求救,案件才曝光,不過何男早就逃跑,2014年11月,何男再度夥同友人,誘騙一名13歲女童,同樣拘禁她並性侵、在網上張貼賣淫訊息。

 

▼男子性侵女童後,還逼她們賣淫,圖與本案無關。(示意圖/pixabay)

 

沒想到何男一不做二不休,同年12月23日上午,駕車將獨自走路上學的10歲女童擄走,並拘禁、性侵她,不過這時警方已經鎖定何男,並在當天晚上將受害女童救出,法院審理認為,何男分別以收養、誘騙、擄人等方式,囚禁未滿14歲的幼女並性侵,甚至還強迫她們賣淫,已經構成強姦、強迫賣淫、故意傷害等罪嫌,一審認定他犯案動機惡劣,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判處死刑。

 

▼3名女童都被救出,不過身心嚴重受創,圖與本案無關。(示意圖/pixabay)

 

案件經歷二審,不過二審認定證據充分、事實明確,審判程序合法,因此維持一審判決,依強姦罪判何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另外強迫賣淫罪則另處有期徒刑15年,罰金5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2萬元),故意傷害罪則處有期徒刑2年6月,在案件事隔將近5年的今天,最高人民法院下達死刑執行令,結束何男罪惡的一生。執行死刑消息一出,不少網友也留言:「大快人心」、「應該先物理閹割再槍斃」、「作為一個女生,每次聽到性侵犯的消息,總會不由自主顫慄起來,死刑是這些罪犯最好的結果」、「死幾遍都對不起那3個孩子,這是一輩子的心理創傷啊」、「這真的是死有餘辜啊,施暴者一死百了,受害者還得帶著傷痛繼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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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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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死刑 女童 性侵 賣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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