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GG了!明年起新北套房隔間 需「直下層」同意
倒數幾天就是2019年了,新北市工務局也有新規定,未來如果屋主要裝修成隔間套房,必須經過「直下層」的住戶同意,因為光是今年新北市裝修套房的投訴案就有994件,主要都是漏水或是噪音問題引起,因此從1月1號開始,屋主如果沒有經過樓下同意就施工,將可開罰6萬到30萬元。
▼(圖/東森新聞)
遇到違建就拆除,再合理不過,但是未來如果在新北市要當投資客,出租隔間套房也要注意,一旦樓下住戶不同意,也無法動工,新北市府在12月中旬公告,建築物裝修成隔間套房,除了必須提出申請審查,從明年1月1號開始,還要經過裝修層的「直下層」樓下屋主許可。
工務局表示,因為過去接到許多裝修套房的直下層住戶陳情,在施工過程有漏水或是噪音問題,光是今年1月到現在,新北市就接到994件投訴。
▼(圖/東森新聞)
新北市工務局建照科科長蘇志民:「有浴室廁所就會有一些管路,那這些管路有時候如果沒有做好,會有漏水或是施工有噪音出現。」
▼(圖/東森新聞)
新北市府同時也向新北市建築公會,以及新北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發出公文。
從明年1月1號開始就要實施新制,而這樣的作法是借鏡台北市和桃園市,不過往南其他縣市做法不一樣,像是台中市都發局表示,自家裝修需要樓下同意,等於挑戰對自家私有財產使用限制,執行上恐怕有爭議,高雄市工務局則認為,建物改為套房等變更設計,本來就需要向公務單位報告並接受審查,也必須提出結構無虞證明,加上因為擔心樓下住戶索取費用引起糾紛,因此認為不需要再立下規定。
▼(圖/東森新聞)
新北市工務局建照科科長蘇志民:「如果你沒有經過直下層同意,那你就取得不了這個室內裝修許可,那表示你就是擅自施工,那其實依照建築法裡面,可以裁罰6萬到30萬元。」
▼(圖/東森新聞)
新北市從元旦開始實施隔間套房新制,不過也有例外,如果裝修物件的位置在1樓,直下層又不是供住宅使用者,就可以不受限制,倒數幾天就是2019年,新北市房東們要隔間裝修,動工前,法規可要看仔細。
(封面圖/東森新聞)
【往下看更多】
►男侵占空屋20年爽賺租金!槓上屋主竟獲判所有權
►雷雨明起轟炸大半台灣! 清明連假雨區再擴大
►快訊/寶林茶室奪2命 相驗結果出爐
【今日最熱門】
●佳娜生完2個月 認了和祖雄「親密生活受影響」
●獨家 /曾吃寶林炒粿條!搬遷前「剩3道菜」疑食材久放
●球員開即焚「約飯店」!被拒裝死不認 啦啦隊女神曝2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