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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商低買高賣劣質玉井芒果?消保官祭警告

東森財經新聞 2019/07/15 10:00 東森財經新聞 字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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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商低買高賣劣質玉井芒果?消保官祭警告

正值芒果生產旺季的台南玉井,吸引不少民眾特地前往購買,不料,近日卻傳出有果農將受損芒果售給經銷商製成芒果加工品,但卻遭到二手商惡意出售,導致無辜果農慘遭投訴,雖然消費者已退貨退款,二手商也全額退款,但事涉消費者權益,消保官昨日(14日)也到玉井青果集貨場查核及調查。

 

由於日前一名林姓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表示,自己到市場買了幾簍芒果,回家後才發現是「攏面」,只有上層的芒果是好的,下層的芒果都是劣質品,幾乎慘不忍睹。為此,台南市長黃偉哲還公開向網友道歉,並提醒消費者認明安心標章,共同抵制不肖業者。

 

▼有玉井芒果果農將受損的芒果售予經銷商要製成芒果加工品,不料卻遭二手商轉以青果出售予消費者。(示意圖/取自臺灣芒果季-臺南國際芒果節臉書

 

事實上,該起消費糾紛為二手商先以一斤12元的低價,向果農收購劣質芒果後,並表明要加工做成芒果乾,但後續卻以每斤18元高價轉手賣給遊客,直到有遊客不滿花了錢買到劣質品,循著芒果上的「安心標章」投訴果農才將此事踢爆,也讓果農氣得找攤商理論。

 

對此事件,台南市長黃偉哲除了指示台南市政府法制處派員查處,消保官昨日也至玉井青果集貨場查核及調查,並警告該二手商,禁止再將品質不佳要製成加工品的芒果,以青果販售給消費者,否則依《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規定查處。

 

▼對於玉井芒果發生消費糾紛,台南市長黃偉哲也指示台南市政府法制處派員查處。(圖/取自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網站

 

此外,法制處也指出,購買芒果的消費者已經辦理退貨退款,該二手商也全額退款,該起消費爭議已經和解。但若後續又發現業者違反,主管機關得依《消保法》第36條規定所為之限期改善或停止經銷之命令者,處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另一方面,台南市政府也重申,芒果除了是台南重要農產品,更是許多人賴以維生作物,絕不容許不肖攤商用不當手段,破壞果農們長期累積的優質形象。市府也會加強查緝不肖攤販,絕不寬貸,並請大家安心購買貼有安心標章的產品,勇於檢舉不肖業者。

 

(封面圖/取自臺灣芒果季-臺南國際芒果節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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