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首頁 搜尋

讓友方便停車!複製停車磁卡遭判2個月捐5萬

2019/07/03 18:28 字級:
讀稿

新竹一名鄭姓男子在大賣場承租一個停車位,但是為了讓朋友也可以方便停車,他把複製的磁卡交給楊姓友人,沒想到楊姓友人因為磁卡有問題,與停車場管理員發生衝突,複製磁卡的事件才曝光,新竹地院依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判鄭姓男子2個月緩刑3年,並要捐給公庫5萬元。

 

【全新東森新聞官網】一手掌握全世界

 

▼鄭姓男子複製的停車磁卡。(圖/東森新聞)

刷了專用磁卡,就可以在停車場裡面自由進出,一張磁卡算一次費用,長期下來費用可不便宜。新竹一名鄭姓,男子就把歪腦筋動在這上面,在2016年10月向公司承租,在大賣場的停車位月費3000元,公司給予鄭姓男子一張磁卡自由的進出停車場,但雙方約定只提供給,指定的車輛停放,而鄭姓男子得知自己的客戶有停車的需求,未經過許可,就把自己的磁卡拿去複製,再大方交給楊姓友人使用,結果這位朋友在使用磁卡時出現問題,與停車場管理員發生爭執,才被發現手上拿的是複製卡。

 

竹北分局三民所長吳榮財:「他不曉得這張是偽卡,而是一位鄭姓先生,年初她參加社區活動,交付給她的,這以前他們都怎麼複製,他就是拿去鑰匙店,那裡不是有拷遙控器,對拷就可以。」

 

▼工作人員因爭執,發現有人使用複製的磁卡進出。(圖/東森新聞)

訊後兩人依違造證件被函送地檢署,鄭姓男子坦承,自己複製了停車磁卡,但因為他有付錢且沒有天天停,為了不浪費繳得錢,才複製了了磁卡給朋友使用。

 

竹北分局三民所長吳榮財:「本身這張偽卡,是沒有序號,而且表面蠻粗糙的,類似有跟停車場打契約的,一定要按照契約來執行,不要貪小便宜,因小失大。」

 

新竹地院法官判鄭姓男子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判刑2個月緩刑3年,並要捐公庫5萬元,原本好心想幫友人省停車費,卻用錯方法犯下罪刑,真是得不償失。

 

(封面圖/東森新聞)

 

【往下看更多】
北市國高中「下周停課」 考生可到校自習!禁學校考試
要變天了!鋒面「長出旺盛雷雨胞」 降雨時間曝
今變天!北部降溫又下雨 出門記得帶雨傘

 

【今日最熱門】
山豬去世2天…突發36字文 感人原因曝光
情侶吵架「女子跳車重傷慘死」 男友遭送辦原因曝光
快訊/日本四國發生規模6.4地震!最大震度6弱

 

分享 目前無推薦商品

推薦閱讀
分享
目前無推薦商品
上一張
關閉